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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向您咨询一下,男女已经离婚了,房子判给女方,后来男方没地方住

辽宁-沈阳 01-23 20: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律师,我想向您咨询一下,男女已经离婚了,房子判给女方,后来男方没地方住,死皮赖脸的又要求在一起,女方心软同意一起搭伙过日子,现在因为实在在一起过不下去,男方想霸占房子,女方怎样才能把男的敢出去!后搭伙的日子里买的东西应该怎样分配?可以用报警方式还是法院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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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24 11:50
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63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1-24 18:12
如果没有财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纠纷,可自行分开;如果存在财产纠纷或子女抚养纠纷,任意一方可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及子女抚养提出自己的主张。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7-01-23 20:48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回复时间: 2017-01-23 22:03
不能协商解决的,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退房。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回复时间: 2017-01-24 06:09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退房。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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