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魏伟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赡养问题

海南-海口 06-06 19:07  悬赏 0  发布者:yxf607 给我留言  回答:(6)
法院已判小孩给父亲抚养,母亲没有经济来源,每个月衣物来代替抚养费。(法院判的是每个月200)由于南方母亲爱钱,说衣物不要,要现金!她再次诉讼!男方家庭很优越,可是为了拿赡养费弄虚作假说是平困家庭。请问这个妈妈如何保护自己的?(没有登记,就有了小孩)
问题补充:
法院当时也同意并在判决书上注明了“现金可以已衣物代替”。男方家庭很优越,由于他母亲的爱钱目的,弄来弄去的。现在男方家母亲是不想要这个孙女了!我如何做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06 19:32
有生效法律文书的,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回复时间: 2012-06-06 19:28
答:应当支付,可以申请缓缴。
回复时间: 2012-06-06 19:55
建议向法院申请缓缴。法院判决一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力。
回复时间: 2012-06-07 10:49
按法律文书执行即可  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2-06-07 15:04
应当支付,可以申请缓缴。
回复时间: 2012-06-09 15:52
可以申请缓缴款
追问:

如何申请缓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1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338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604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10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00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6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