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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交了罚款需再交罚款吗

重庆-石柱 06-07 12:46  悬赏 0  发布者:余金奇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2009年未婚生子,孩子在2009年随母入户(女方已罚款),一年后我与孩子的爸爸登记结婚,现在将我和孩子的户口迁入爸爸的户籍,但计生办要像男方征收罚款,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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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07 14:15
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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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07 14:14
不能再次征收了,行政处罚只能是一次。
追问:

女方当时交了1000元现在男方所在地计生办的理由是交少了还要像男方征收3800元请问是这样吗

回答:

不是这样的,只要是一方征收了另一方就不能再次征收。

回复时间: 2012-06-07 16:29
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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