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保忠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但是交警又不给立案

陕西-延安 06-07 22:24  悬赏 20  发布者:www454……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接朋友的路上,撞見要賬的,然後我車就停在半坡上了,她就说要她人钱,我说我现在没有的,她说你今年明年后年都没有吗?我说没有,她说你不给钱的话车就别想开走,然后我就开车准备走,我在起步走的时候《就是已经开动车了》他一把拽住了我的车们框,应为我的车没有手刹,所以以就没有停,结果她没拽住而松手了《拽的距离有30-40米》,我车没停,上了坡之后我把车停下,然后我就走下去看看她人怎么样?走到半路的时候他们的人开着车已经把人开始向医院送了,送的途中碰见我爸爸,他们就把我爸爸推上车,说让我爸给他看病。接着我就跟着去医院了,到医院见到我爸爸和他们在一块给人看病,我就说爸你别管?等着派出所来管把?当时都在气头上。两句没说到一块,然后和病人的孩子动了两下手,接着人家就报警到事故科,让后事故科就把我叫去了,结果是我没有驾驶证,车也过了审核期,事故科先让我给人家看病拿钱,我就给事故科先交了一万让对方先看病,下午事故科找我谈了话,做了笔录。笔录就是以上所述!事故科说导致对方肩膀处锁骨骨折,左眼泪管断裂。以上我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如果我在不交钱的话事故科就要移交案件?接着我又陆陆续续的给了三万.现在的情况是我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了。拿不出钱人家说就移交案件。我想问的是,就这件事如果移交的话会得到怎样的处理?我是否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判多少年?像这种事具体能判个几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07 22:48
需要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追问:

鉴定结果为轻伤

回复时间: 2012-06-07 23:4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你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你致受害人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2-06-08 18:36
应及时报警,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刑事责任,构成轻伤以上时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依据相关凭证计算。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佛山
四川成都
黑龙江黑河
河北石家庄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河南周口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佛山
人气:43705
湖北 襄阳
人气:439312
山东 菏泽
人气:220160
四川 成都
人气:2085013
黑龙江 黑河
人气:2370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58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