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波  李保忠  罗雨晴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签订了互不干扰协议之后找女朋友,法院起诉有没有精神赔偿

甘肃-酒泉 02-02 22:21  悬赏 0  发布者:开心消消乐1 给我留言  回答:(1)
去年8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和互不干扰生活的协议(没办证),之后又了女朋友,在一起开过房,但是女方又私自动用关系查询开放记录,现在正在法院起诉状态,这样算不算有过错行为,上了法院,法院会不会以此赔偿精神损失费,我也看过说:重婚、同居、家暴、遗弃才能给予经济赔偿,这些我们都没有,而且只是开过2次房,这个应该怎么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02 23:31
属于同居情形,没有办理离婚证,你们仍然法律意义上还是夫妻关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广东广州
湖南长沙
山西太原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河北石家庄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4537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7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