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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村里分了两处宅基地,两位老人在世时一处宅基地分给了小儿子建房居住

江苏-泰州 02-03 11:5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农村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村里分了两处宅基地,两位老人在世时一处宅基地分给了小儿子建房居住,另一处宅基地上的老房子是由大儿子出了一部分钱建的,是由两位老人居住,后来大儿子出于各种原因将户口迁出,现在大儿子想要他的那份宅基地,却被告知老人将另一处房子公证给了小儿子的儿子,其中一位老人现已过世,大儿子还能要回他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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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12 15:22
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一人不能有两处宅基地,小儿子已经有了,可以协商,另一份归大儿子,可以由村里调解处理为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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