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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机很深,这是诈骗吗?我朋友该怎么办?

广东 06-08 20:34  悬赏 0  发布者:Pking 给我留言  回答:(0)
朋友一直在跑业务,说是和一公司“合作‘做生意,那公司的利润分成叫“三七商业模式”,所谓的三七是指所有要支出或分成都是三七开的,朋友说公司让他占七。部门叫1+3事业部,1+3是指一个董事长三个股东。那间公司的所有的开支包括请办公员工,会计,出纳,统计,客户经理,仓库,做饭啊姨等从外请来上班的员工的工资,食宿,保险等均由朋友的业绩里平摊出。更有一笔20万元培育费,说是分五年按月工资里的30%抽取完满,这个培育费是今年进来的人无条件必须交的,之前说过要到朋友的纯月收入六千以后就开始收取的,现市场不稳定怕朋友走了什么都收不到所以现在开始就收取了,而朋友和那间公司签的产品代理合同是三年限的。下面是朋友第一月的工资收支查表。朋友一个人跑业务的第一个月产品销售的金额是17748.5元,成本是16331.69元,毛利是1416.81元。那么现在在销售金额17748.5里算出3%的公摊费用来要从毛利里减扣(就刚刚说的请员工,产品运输等要付出的所有费用算公共费用,每业务员都是按销售额里乘于3%再到毛利里减取),17748.5*3%=532.46元的公共费用。就等于说:毛利1416.81-532.46=884.36元。这个884.36是所有经营利润的分成配了。公司这样算的,在884.36里减10%出来给创起人的创起资金,(1+3的董事长既是这模式的创起人),884.36*0.1=88.44创起金,还剩796元,三七开796*0.3=238.78元,剩557.14元是本月的纯销售收入,还要从557.14里抽30%付培育费,557.14*30%=167.14元培育费,557.14-167.14=390元是朋友最终拿到手里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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