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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回迁的面积与签定的不符

 11-21 03:47  悬赏 0  发布者:无奈啊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长春 回答:(3)
我家于06年拆迁,当时签定的协议我选择的是54M的房屋,去年回迁时因房屋的楼层等原因我和开发商签定于今年11月回迁,签定后开发商出具一张写有哪栋哪门和哪层的小票,今年到期后却被告之原来我所要的房屋的面积现在为64M,而且是整个门洞与其他门洞全部颠倒(原一门为64M二门为54M),开发商不给任何说法直接要求2个门洞兑换,但是兑换后我家是靠冷山的房子,请问我是否可以要原来签定的房子(就是现在是64M的),如果可以我需要怎么做?缴多少超出面积款?如果不可以开发商(是国家土地储备收储中心)强行兑换我们的房子是否属于严重违约?应该给我们什么样的补偿?请说明相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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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11月21日 15时55分
  应按拆迁协议办理。如果开发商回迁的位置与现给你安置的位置不一致,属于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按协议约定履行。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21 10:53
开发商违约。
回复时间: 2008-11-21 16:30
应当按照房屋拆迁协议履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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