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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子公司

山东-济南 02-04 12:45  悬赏 0  发布者:测测间隙风 给我留言  回答:(2)
A公司是国有公司,B为私企,双方想共同出资注册C,预核名阶段注册资金1000万,A占股51%,B占股49%后经双方讨论之后,决定A不再以货币形式出资,以市场出资,由B进行货币出资。现在有几个问题:
1,法人由哪方出比较好,由A么,法人的选择影响大吗
2.我们在公司章程中体现A以市场形式出资,不以货币出资合法有效吗
3.需要在章程中体现财务核算由哪方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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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06 09:55
您好!法人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由控股方派驻代表或轮流;法人主要是代表企业签署文件,在形式上控制企业,掌管企业印章、财务等行政管理权;出资形式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其他财产等,以市场出资这种形式不在此陈述之列;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财务独立核算,不是由哪方负责。对于财务账册股东有权申请查阅、监督。财务负责人可以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哪一方委派或共同指定。
回复时间: 2017-02-13 15:52
法人很重要,出资要能估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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