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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追尾机动车

湖南 06-09 18:49  悬赏 25  发布者:432137……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摩托车维修工,在维修店前非机动车上试一辆才买三个月的踏板车,(车主没有去上牌,而我又没有驾驶证),后来轻轻刹了下车,后面的一辆电动车(同样无牌无证)把我撞倒在地,脚上有明显擦伤,事后两天多了他并没有说要我上医院,并且拒绝付医药费用。说是交警要他出他才肯出。现在,我的车主不同意要这辆车了。而造事方更离谱,撞了我还要我帮他修好电动车就这样算了。我想知道倒底该怎么样区分这样的责任。电动车有没有赔偿责任呢?
问题补充:
我和他是同相行驶的。他在后面撞我的,经交警认定我没有事故责任,但是交警还说造事方没有赔偿责任,是不是因为他是非机动车就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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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1 11:35
由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并划分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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