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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因工作受到伤害,遵照医嘱请假休养,学校因此不发毕业证是否违法

新疆-克拉玛依 06-10 15:29  悬赏 0  发布者:沙漠小丫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弟弟在克拉玛依某公司实习,因工作中用力过猛,造成背部肌肉拉伤,遵照医嘱需要慢慢休养,最终请假一月回家休养,在养好后提前回到公司上班。但是在实习完毕回学校答辩之后,学校已答辩未过,要求9月份回校重新参加答辩,不发毕业证。去找学校系主任询问情况,回答说只要回原实习单位工作,学校立马就发毕业证,否则只能等到9月份重新答辩。询问其余的答辩未过学生,都是在实习期间请假超过15天的或旷工的。我想询问我该如何替弟弟维护权益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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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0 19:47
当然是不合法的。可向教育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6-10 23:56
先回原实习单位工作,学校发了毕业证,再决定去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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