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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交通事故造成植物人,索赔金额计算,是否正确,谢谢。 1.医疗费:48293

山东-济宁 02-11 11: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教交通事故造成植物人,索赔金额计算,是否正确,谢谢。
1.医疗费:48293.28,专家会诊费5000
2.护理费:护理费*护理天数*人数,150*365*20*1=1095000
130*365*20*1=949000  暂时取这个数额
3.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100%(一级伤残)
31545(2015年山东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630900
4.精神损失费:50000
5.误工费:事发日到定残日期间(六个月)实际减少的收入,具体是2016年11月-2017年4月同工种工资收入    暂定30000
6.被扶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消费支出*5/4
8748*5/4=10935
7.交通费:转院费3000,130
必要陪护就医或转院费用,出租车费
8.住院伙食补助费:30(每天补助)*天数(不论住院多久)
9.营养费:30(每天费用)*天数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住宿费
12.鉴定费
13.其他

前9项共计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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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11 11:53
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否需要长期护理以及最终能否获得赔偿,需要根据伤者的生活自理情况、护理时间、护工人数和工资等因素综合来判断。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费用能不能得到赔偿与提供的证据有关,交通费的产生必须与交通事故造成的结果有直接关系,另外需要提供相关的凭证或发票,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营养费可以和医药费用一起主张,至于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每个地区不一样,有的法院还是按30或者50一天的标准计算,有的是按伤残等级计算一个范围,法律规定只是说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一般都是只主张,至于赔多少法院说了算。

主张住院伙食补助的话在主张医药费的时候同时主张就行了,一般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100元一天的标准计算,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省不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会有所不同,需要提供住院天数的证明材料。

交通事故的赔偿,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伤者的受伤情况,以及伤者户籍都有很大的联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不一样,城镇户口标准要高于农村户口。如果是农村户口,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也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来主张赔偿。

1.事故发生前在城市居住满一年
(1)居委会及房东的证明
(2)辖区派出所证明
(3)暂住证或居住证
(4)房地产证
(5)其它 
2.事故发生前一年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
(1)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2)有劳动合同及工资表(事故发生之前一年的)
(3)纳税凭证
(4)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且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存折
(5)其它 

不同的鉴定机构,不同的鉴定项目,鉴定费用会有所不同。

如果构成伤残了,那么是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的,残疾赔偿金=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伤残等级。精神损失费能不能得到支持,各个地区有所差异,并且与伤者的伤残情况、对家庭的影响程度、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关系,精神损失费具体赔偿多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在山东-济宁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哪里起诉?具体都有哪些人需要抚养?被抚养人是什么情况?有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有没有购买营养品的发票?这次事故对你或你的家人有没有造成重大影响?是否有因精神遭到受害而购买药物、花费治疗的票据?主张交通住宿的费用,有没有相关的凭证或发票?主张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吗?能提供收入证明吗?有经过伤残鉴定报告吗?主张误工费,有收入证明吗?主张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吗?能提供收入证明吗?各项医疗费用有没有相关发票的?伤者在城镇有没有固定的收入或住房?具体已经在城市生活多久了?有什么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吗?有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有没有购买营养品的发票?具体都有哪些人需要抚养?被抚养人是什么情况?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回复时间: 2017-02-11 13:19
不正确。
回复时间: 2017-02-12 16:32
你好,上述计算清单背离司法实践,部分要求无法得到支持。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本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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