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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

 06-11 15:17  悬赏 0  发布者:jiaolp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1)
我是买方,已经和卖方签订了意向合同。因为卖方的房子在银行有抵押,因此房产本抵押在银行未拿出来。中介方跟我们讲房产证在银行拿不出来,我就没办法办贷款等,交易没法操作。中介方让我们先拿部分钱给卖方将房产证赎回,然后再办后面的手续。为了降低我的风险,中介方说先将钱打到中介方的帐户,中介方给我开收据在合同上。请问这种操作方法是否可行,对买方风险如何。有没其他好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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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11日 15时24分
胡律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因为银行贷款没还清,所以您要先拿出钱来把银行贷款替卖方还上,卖方拿到房产证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为了保险起见,中介方收款实际上起到一个担保的作用,这种操作方式虽然有些风险,但如果签好合同,把风险都约定在合同里,胡律师认为这种风险还是可控的。至于其他的好的操作办法,当然就是先由卖方想办法借钱拿到房产证,你等房产过户完之后再支付房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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