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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鹤山人民医院,毫无责任心,医德何在?

广东 06-11 23:02  悬赏 0  发布者:125300…… 给我留言  回答:(4)
农工毛鹏,24岁,湖南永州人,是一名货车司机,目前已婚,上有70多岁的奶奶,下有9个月的儿子,就这样冤死在广东省江门市鹤山人民医院。
事情发生于6月6日早晨九点钟不幸遭遇车祸于十时二十五分由广东省江门市鹤山人医院接诊入院。入院后,经诊断,头部脑干受损。我们也知道只是脑干受损,救治的希望不大,当并不代表没有希望,哪怕希望很小,代价多大,伤者家属都会尽力挽救。在当天早上大约9点钟时发生车祸,然后中午11点住入普通病房,再到下午4点连自主呼吸都停止了(在这之前还能自主呼吸)…下午4点后才转入重症监护室。在这个期间整整5个小时,医院始终都没有组织全院会诊,不积极组织救治,不严密观察病情。在没有治疗信心,条件(头部积淤血,需要动手术)的情况下,仍不建议伤者转上级医院治疗,以致耽误患者病情,错过了最佳的救治时机,导致伤者脑死亡。之后用呼吸机维持呼吸,伤者已无生还希望,失去救治意义,该医院仍不断催促家属上缴巨额医疗费用,继续治疗观察。当时我们也询问了主治医生,“既然大家都知道病人病情很危险,很严重,为什么仍然把病人放在普通病房内,而后又不采取任何措施。”当时医生的回答是:“重症监护室没有病床,医院也正在治疗,观察中。”治疗?观察???医师所谓的“治疗,观察”,就是把病人放在普通病房内?就是让患者的爸爸照顾?在这期间都没有任何医师进来询问,观察病情,只是有几个护士输液…这就是医师所谓的“观察”?
为什么伤者家属不要求转院?这个问题问得好。伤者的父母都出生在普通农村中,文化程度并不高,再加上当时情况那么危机,谁还能冷静的想那么多?在伤者父母询问病情时,医生只是对说我们留院观察24小时。在这种情况,除了相信“伟大”的医生,还能相信谁?如果医院能好好把握这5个小时,及时抢救也就不会导致伤者身亡。如果医院能及时建议伤者的家属转上级医院救治,病情怎么会恶化?不幸的事每天都会发生,如果全国所有的医院都像鹤山人民医院这样毫无责任心,那么全国人民医疗方面还能得到什么保障?????

家属伤痛万分,民怨难平,可怜我们农工,背井离乡,抛亲弃子,为建设这片土地挥汗如雨,也只能寄回微薄的血汗钱,慰藉老父幼子,当我们为这片土地付出全部的热情与力量,不幸遇难,生命危在旦夕时,鹤山市人民医院医师对我们视之蝼蚁,致年仅24岁生命,冤死九泉,家属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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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12 17:09
委托律师封存病历,医疗过错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的计算


1 医疗费的计算
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诊疗费+医药费+挂号费+住院费+其他,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后续医疗费用
2 误工费计算 
(1)一般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
(2)高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陪)
(3)无固定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
误工时间为评定伤残日前的误工期
3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 陪护费计算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 残疾生活补助费的计算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 100%赔偿指数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 90%赔偿指数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 80%赔偿指数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 70%赔偿指数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 60%赔偿指数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 50%赔偿指数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 40%赔偿指数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 30%赔偿指数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 20%赔偿指数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 10%赔偿指数
     赔偿年限不超过30年,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是指人均消费性支出
     伤残生活补助费=伤残指数*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回复时间: 2012-06-12 06:40
医院有严重医疗过错,建议立即起诉。
建议立即封存患者病历。我专打医疗侵权案件,需要帮助可将
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代为评估医院过错及诉讼风险。
追问:

你好!我们只是将病历复印出来,如果要封存病历,要采取法律手段。现在复印出来的病历应该被医院改过。我们也追问过医院,但是医院要求我们做医疗鉴定。

回答:

医疗事故鉴定就不要做了,做了也是白做。如医院有修改病历的情况,则可以直接推定其具有过错。

回复时间: 2012-06-13 10:26
1、建议立刻封存病历,按照法律规定患者家属有权封存病历,如医方拒绝,你方可报警或向当地卫生局投诉。
2、病历是否修改,你方要有证据证明,或起诉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确定。
3、由于本案专业性非常之强,法院也必须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至少在广东省内此类案件法院均会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同理,此类案件建议请专业医疗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2-06-13 16:40
你好! 
应当及时尸检以查明死亡原因,同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 并选择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也叫做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的大小!建议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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