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自诉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该如何走出困境

辽宁-大连 02-14 11:30  悬赏 0  发布者:Sabrin…… 给我留言  回答:(6)
因在一次与陌生人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我还手时无意中造成对方鼻梁骨骨折,鉴定为轻伤。各种途径多次联络对方调解,对方态度很强硬也很坚决,在这种情况下,我要如何处理,如果对方起诉,法院会判刑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19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4 12:08
你好,建议跟他协商解决,如果无理要求可以不予以理会
追问:

多方面交涉,协商,对方一直态度比较强硬,说什么我们不差钱,就是要弄你之类的狠话。本来就是陌生人之间的口角争端,现在无奈于对方的态度。担心法院的判决。

回复时间: 2017-02-14 18:28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对方有过错的,可以从轻处罚。
追问:

对方是当地比较有钱有势的,现在摆明了就是不看重赔偿,只要把我弄进去。我们并不相识,只是因为在小区里偶尔的一点小摩擦引起的争端,现在我寻求多方途径想试图和他赔礼道歉,协商解决,可是他就是不理睬,态度也强硬。请律师指点,这种情况我就一直等他起诉么。

回复时间: 2017-02-14 12:00
如果鉴定构成轻伤 涉嫌故意伤害罪 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2-14 12:12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回复时间: 2017-02-14 12:39
需要判一年左右,案件到法院后申请法官帮助调解。
追问:

因为是陌生人口角争端,双方都有动手,鼻骨打伤之时也是因为还手一时不当造成,不知道法院到时候能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刑呢,如果是缓刑是否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如果对方就是不谅解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7-02-15 15:46
不谅解不能缓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180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735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4550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7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