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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于2008年离婚,随后与一名男子朱某同居,一直到2016年2月

湖北-武汉 02-16 05:1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的姐姐于2008年离婚,随后与一名男子朱某同居,一直到2016年2月,因为实在无法忍受朱的恶习,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在跟我姐同居的这段日子,朱某染上了毒瘾,为了三番两次找我姐姐要钱,还逼着我姐姐借钱给他。同居九年花光了我姐的全部积蓄还让我出去借了几万元的外债。我姐姐被他逼的走投无路走了。因为他们在一起没有房子,于2013年搬回我妈妈那里住。直到我姐姐离家出走她们都是一直住在我家里。我姐姐走了一个多月后那个朱某就离开我家了,但是他却三番两次来我家里,骚扰我的父母,让他们交出我姐。还说一些威胁的话,说不交出我姐还要对她的女儿怎样怎样,对了,忘了说了,我姐今年38岁,有一个女儿14岁,品学兼优。我的父母都是老实农民,怕朱某伤害孩子,就一直忍气吞声。老人家都是六十多岁的人,做为女儿实在不忍心看到两位老人晚年还要承受这么大的痛苦。所以,我想恳请一下专业人士,怎么样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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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16 09:36
按照你的描述,只属于同居关系,感情不合直接分开就可以,对方有过激行为,直接报警,瞻前顾后解决不了问题。
回复时间: 2017-02-16 10:11
您好  您的情况属于未婚,直接协商分开就可以,具体情况可以直接俄=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2-16 10:37
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即可,如对方行为过分,建议直接报警。
回复时间: 2017-02-16 11:39
你好,基于你的表述,属于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就行。
回复时间: 2017-02-16 18:06
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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