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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咨询

 02-19 07:59  悬赏 0  发布者:zhujun……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7)
我于2002.7.1日进入餐饮公司,于2015年12.1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公司于2017.2.15日发了一份补充协议。1门店管理组店长,副店长一律不得从事任何兼职工作,在外兼职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补偿,本通知视为员工手册补充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属单位,时间为2016.2.15请问这合同我认为有问题可以拒签吗?公司说不签就开除或者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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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2月19日 10时09分
员工有权拒签
我的补充: 2017-02-19 10:09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19 08:41
不符合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可以拒签。
回复时间: 2017-02-19 08:46
如果辞退要求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7-02-19 10:23
可以拒签,而且合同日期和实际不符合,公司和你谈话你全程手机录音,公司敢开除你可以聘请律师索赔,不用怕!
回复时间: 2017-02-19 11:3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2-19 23:55
正当的要求,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不过分。
回复时间: 2017-02-20 13:47
可以拒签,辞退你的话,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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