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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5个月,极其合不来,想离婚,女方父母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法律会支持吗?

 06-14 07:03  悬赏 10  发布者:ygcygx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黄冈 回答:(8)
我们是由双方父母相亲认识的,婚前没有感情基础
婚后发现
女方不大懂道理
结婚后第3天晚上就不回家睡觉,与女同事在宾馆睡觉
结婚后经常说我这不好那不好,导致吵架
结婚后2个月未经我允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我住的成都(我老家湖北麻城),私自去青岛玩了8天,才回来,极其伤害的我的感情
结婚后,还经常代借口不愿意与我同房,我们结婚5个月,才屈指可数的18次以下。。。极其让我伤心
以前由于父母都在劝她要尽责任,希望她改,所以一直没正式提出
直到现在,我确实受不了,她的父母也说好聚好散,于是我跟她说:合不来,好说好散吧
可是她的父母却提出要我补偿她的青春损失费,甚至是精神损失费?
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法院会支持她父母这样的要求吗?

望律师详细分析下,有问题可以随时交流。我的确和她是合不来了,想长痛不如短痛。但是她家觉得我甩了她,认为她学历比我低很多,找事以男人不太容易,就想以她离婚后个人生活不容易为由要我赔偿,但是她也是一大专生(我硕士),26岁,她也可以找到工作,何况找不找的到工作,跟我没关系吧,是她自己能力及努力程度问题,以这为理由要我赔偿显然不合理吧。
我户口现在成都,马上也要离开了,我老家在湖北麻城,她的户口也在麻城,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应去湖北还是在成都还是今后我工作的地方走法律程序?
非常感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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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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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6月14日 08时49分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就本案情况离婚 应该是没有太大问题 
对于青春损失费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也不会支持这个请求
起诉离婚是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满1年)的法院起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湖北黄冈地区存在这种不合理的法规吗,女的不好,如果男的提出离婚,女的要补偿,法院还一般会适当补偿女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4 08:52
法律上没有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6-14 08:58
不支持青春损失费
回复时间: 2012-06-14 09:00
协议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6-14 09:08
你好,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即可。如协商不成,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处理,离婚不需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如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6-14 09:59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法协议离婚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6-14 15:48
法律上没有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6-14 17:35
法律上暂时没有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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