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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的出纳,公司用我的名字开立了个人账户并且购买了支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支票抵押给别人换取

天津 06-14 15:12  悬赏 0  发布者:guruot……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是一家公司的出纳,公司用我的名字开立了个人账户并且购买了支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支票抵押给别人换取现金,现在对方起诉我,那我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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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14 16:43
有证据的,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6-16 17:29
有需要电联
回复时间: 2012-06-14 15:19
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主张,否则你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2-06-14 16:41
如果证明不了你所说的情况,需要负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6-14 20:02
作为直接的前后手,对方需证明与你有真实的基础关系才能获得票据权利。否则无法得到支持
回复时间: 2012-06-15 10:36
你需要证实是公司私自开立的账户,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出票行为是无效的,你无需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6-15 11:01
出票人、印鉴都是你的名字,不能说不知情。
回复时间: 2012-06-15 17:24
需要证实是公司私自开立的账户,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出票行为是无效的,你无需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6-20 00:33
我认为这对你非常严重。因为你要提供证明你不知情,是公司所为,这实际上是你几乎做不到的,所以你要负法律责任,最低要负连带责任。公司这样做是一种逃避法律责任的手段。你将面对两边的压力。保护你自己是你要做的唯一事情,这种事情不是你到法庭说一说就可以脱责,你基本上是没有证明,或不知道怎样提供证据的状况,所以说应尽早为自己需求专业法律帮助,否则你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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