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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湖南-长沙 02-22 13:23  悬赏 0  发布者:haoyit…… 给我留言  回答:(2)
2004年我还没出嫁国家征收我家宅基地后分了四块地皮。由于本人在广东,我弟弟和我父亲把两块地皮22万卖给了一个远房亲戚·她是在镇府上班,当时也没给什么协议就用信纸写一些文字叫我弟弟签字,按道理地皮是不可以转让,过户。不知道她有没有利用她在镇府上班的关系强制过户。我弟弟没读什么书,也没看内容就签了。当时也是看到是亲戚,她也说建房自己住。现在她建好房子卖给别人250万,给我弟弟三万,要我弟弟去政府签字,公证·这样的情况是非法占有吗?她当时要我父亲签字的信纸合法吗?现在我父亲能签字吗?签字后地皮是不是永远是别人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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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22 14:17
您好!
需要根据签订的协议内容分析而定。
欢迎详询!
回复时间: 2017-02-22 14:40
您好!你亲戚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她属于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建房,但从法律上讲,你亲戚没有直接侵害你们的权益。她让你父亲当时签字的内容是否合法,需要结合信纸上具体的内容确定;现在你父亲可以不签字,签字后,受让房子的人的户口若在该村,他是可以合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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