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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中年妇女求助

 06-15 13:19  悬赏 5  发布者:mikeho……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徐汇区 回答:(3)
本人女,60岁
状态:1、和丈夫属于法定结婚状态
     2、丈夫在外同居,偶尔回来
     3、原本同意离婚,唯一一套房子(我目前知道)归我,后来由于房子涨价,丈夫不同意放弃房产,因此离婚作罢,但是依然明目张胆在外同居。
     4、育有一女,遂我姐姐一起居住。
诉求:想离婚,她这样的同居状态,法院能否将房子判给我。
      如果可能,我该如何收集他们同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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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376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15日 13时49分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我的补充: 2012-06-15 13:50
4、关于同居的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也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等。
追问:

1、是否房子基本上是一人一半?最多稍微多考虑一点?
2、他同居只能作为离婚的依据,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回答:

一方得房,得房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考虑到你是女方,男方有过错的情况,应该不止多一点。

追问:

我是否需要请律师?如果自己去法院起诉,提供证据等?
如果请律师 估计会需要多少钱? 时间会拖多久?

回答:

请律师是权利,由你本人决定,律师费与律师直接联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5 13:44
你好,你的情况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可以在同对方就离婚问题交谈时录音,或者对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等;
2、在离婚时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追问:

1、房子全部判给我是否难度比较大?

回复时间: 2012-06-15 13:48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下列情形属于“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根据以上情形你若有证据证明他是一项的情况下,法院会先调解,调解无效后才准予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的合法性认定关键在于是否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关于房产的能否判给你,这个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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