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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妈宝男,想离婚这算是理由吗

河南-鹤壁 03-01 10: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对方是妈宝男,想离婚这算是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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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3-01 10:18
这个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啊。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3-01 10:34
不算理由。非法定准予离婚情形。
回复时间: 2017-03-01 10:01
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诉,另外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但是不想回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的话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婚,但是判决后继续分居六个月以上可以再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粤家律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优质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3-01 10:04
什么是妈宝男
回复时间: 2017-03-01 10:06
你好,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7-03-01 10:09
妈宝男是什么?
回复时间: 2017-03-01 14:53
你好,这个不是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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