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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不可申请法院执行?怎么执行?

江苏 03-31 23:51  悬赏 0  发布者:陈丽丽AA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我是苏北人,在苏州有一93平米的房产,09年月日12月和丈夫离婚,协义上房产归我,可签订协议时他未告之房产已被他人保在先,现在债权人通过法院申请执行我的房产。我想请律师几个问题:1、这套房子现在是我唯一的生活保障,债权人可不可通过法院执行?2、下一不我该怎么办?跪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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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01 00:20
答;此房屋已经被保全或者设有担保,债权人享有优先权,你的损失可以向男方主张。
回复时间: 2010-04-01 07:21
仅有一处房产但面积较大的话,有可能被执行,但要保障你基本的生活
回复时间: 2010-04-01 10:51
你可以向男方主张
回复时间: 2010-04-03 21:41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面谈能把问题讲得更清楚,律师的解答更有针对性,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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