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王远洋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离婚后抚养费,女方拒绝支付,或没能力支付的,怎么办?如以再婚

辽宁-盘锦 03-02 15: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关于离婚后抚养费,女方拒绝支付,或没能力支付的,怎么办?如以再婚,是否可以拘禁执行,如未再婚,没有正式工作,怎么执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02 16:17
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91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3-02 16:31
直接起诉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54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3-03 00:18
应当由法院决定。
回复时间: 2017-03-02 15:58
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3-02 16:01
可以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3-02 16:01
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3-02 17:39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回复时间: 2017-03-02 21:08
诉讼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内蒙古赤峰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河北张家口
黑龙江黑河
福建厦门
广东广州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6466
山东 青岛
人气:682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