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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在2016年通过一个民间借贷机构以4%的月息分期买了一部手机

甘肃-酒泉 03-03 10:09  悬赏 0  发布者:A-李 回答:(6)
我的孩子在2016年通过一个民间借贷机构以4%的月息分期买了一部手机,还了两期后没钱了逾期到现在,分期公司找到家里我的意思只还本金不负担利息,他们不干说要起诉法院追要利息和滞纳金,请问瞒着家长给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孩子办分期合法吗?他们约定的利息合理吗?我不负担利息在法律上占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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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03 14:55
利息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7-03-03 10:12
不合理,未成年还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这样的分期贷款和年龄不符,应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监护人追加。
回复时间: 2017-03-03 10:17
你好,不合理,监护人未追认,合同不产生效力。
回复时间: 2017-03-03 12:37
你好   有合同吗
回复时间: 2017-03-03 15:26
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7-03-03 16:41
你好,利息高了,一般保护的是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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