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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车碰了个人(61岁大爷),车 保险全

山东-聊城 03-03 13:09  悬赏 0  发布者:爱美石 给我留言  回答:(5)
今天接到他女婿给我打的电话说 想出院 需要我提供前期我垫付金钱的医院收据才可以出院。我不知道给还是不给。给需要我让他写收到条吗?希望好心的律师帮助下。谢谢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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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04 00:23
给吧,让受伤人写个收到现金条
回复时间: 2017-03-03 13:13
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发生在山东-聊城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
因为我不清楚你具体是想问哪方面的问题,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回复时间: 2017-03-03 15:31
如果给的话,必须写收到条,以留存证据。
回复时间: 2017-03-03 17:26
可以写收条
回复时间: 2017-03-07 23:14
应当让其本人出具收到条证实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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