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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父母已离婚,下面还有个妹妹。当时法院把妹妹判给了没有经济来源的母亲,而我是判给了父亲

湖南-湘潭 03-05 19: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父母已离婚,下面还有个妹妹。当时法院把妹妹判给了没有经济来源的母亲,而我是判给了父亲。母亲身体不好妹妹有精神病都需要长期吃药,父亲现在拒绝支付妹妹的抚养费,请问是不是可以以妹妹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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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05 19:48
按照法律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是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如果已经结婚了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具体哪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请咨询律师。
经济收入一般并不是抚养权分割的硬性条件,无论小孩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都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抚养权分配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具体需要的材料根据个案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7-03-05 19:50
可以的。。
追问:

那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回复时间: 2017-03-05 20:05
你好,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7-03-06 10:10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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