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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转卖给我和我的女儿,但不能与我们配偶有关应怎么办?

广东-广州 03-09 11:23  悬赏 0  发布者:nini59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父亲已去世,在办理继承权时,我们三姐妹都放弃了继承权,并达成协议,妈百年后,由我继承此房产。现我想以买房形式转到我和我女儿名下,但又不想与我和我女儿的配偶有关,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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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09 11:26
那就以赠予的形式,明确只是赠予给你女孩个人,
回复时间: 2017-03-09 11:30
你好,可以与你女儿签订赠与个人手续,并办理公证
回复时间: 2017-03-09 11:33
你好!
如果以买卖的形式转到你和你女儿名下,则你们所用于买房的钱属于你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你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买”回来的房产,也必然是你的夫妻共同财产,和你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的太太和女婿签名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达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首先,让你妈妈拥有完全产权,然后由你妈妈赠予给你和你女儿,注明只赠予给你们个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7-03-09 15:54
那就采用“赠与”方式,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你和你女儿,就可以解决了。
回复时间: 2017-03-09 17:03
签订赠与个人手续,并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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