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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下,婚前买的房子,房证上是我的名字,男方付的首付

辽宁-沈阳 03-09 21:3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想咨询一下,婚前买的房子,房证上是我的名字,男方付的首付,贷款也是他在还,离婚了房子该怎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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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3-09 21:57
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0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3-10 11:05
属个人财产,原则上不予分割,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7-03-09 22:32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7-03-10 06:01
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回复时间: 2017-03-10 10:08
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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