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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购房合同问题

 04-02 16:11  悬赏 20  发布者:344940……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河南 回答:(2)
本人在2009年底买了一套房子,交了%30的首付款,跟他们公司签了一个认购书.认购书上写在2010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还有个地下室的钱,是另外计算的。
    在2010年3月份的时候,他们打电话给我说,叫我去交地下室的钱,然后办理银行贷款手续。我现在资金有点问题,拿不出来钱。他们就经常打点话催我去交钱,还说现在银行贷款利率是7折,比较优惠。
    认购书中并没有详细的约定。上面只有一个 付款违约责任,内容是:“本认购书签订后,乙方须按约定时间约定方式交房款,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认购书,乙方所认购房屋由甲方另行销售,定金不再退回。” 
    但上面提到的约定时间和约定地点,在认购书中都没有。
    
    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是不是可以不去跟他们签合同,办理贷款;等到房子盖好跟我交房的时候再去跟他们签合同,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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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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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4月03日 18时13分
完全可以。不要上开发商的当,融资计谋。但是,你必须按照认购书上的承诺履行义务。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05 16:18
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约定不明,你应该有权拒绝现在签订购房合同,建议说明情况,和对方进一步协商。如需帮助,请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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