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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龙成律师,我与丈夫离婚后一直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关系还可以

四川-成都 03-10 23:1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龙成律师,我与丈夫离婚后一直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关系还可以,2016年他在外面又勾搭一个女人,我们吵了一架,关系也不好了,但他一直在家住,过春节时哪个女人又给他打电话被我看见,又吵了一架,之后我跟女儿在街上看见哪个女人,争吵拉扯后,哪个女人以轻微脑震荡和多处软组织受伤住院,还报了案,我们(女儿21岁)会负法律责任吗?我们又怎样来保护自己?老公在我们办离婚后借的钱我有责任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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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11 11:04
您好,造成伤害,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离婚后的债务与你无关。
回复时间: 2017-03-10 23:21
离婚后你老公借的钱属于个人债务,你没有偿还义务。如果是轻微伤,你女儿要对对方进行民事赔偿。既然已经离婚,建议你们分开生活,所有肢体冲突可报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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