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建新  吴亮  王林  毕丽荣  
该问题已关闭

在婚姻存续期间每月的按揭款应该双方各付50%,要是女方不付也不打欠条,而且在以后离婚时还要分割这部分

重庆-江北 06-23 11:14  悬赏 0  发布者:pym230…… 给我留言  回答:(1)
儿子今年3月按揭了一套房子,是以我孩子(儿子)个人的名子登记的(房产所有权在我孩子头上),父母出资17万(写有借条,并且有银行转帐的证据),孩子俩共同出资13万,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贷款刚批下来,下月(7月)就要开始还贷款了。我的问题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每月的按揭款应该双方各付50%,要是女方不付也不打欠条,而且在以后离婚时还要分割这部分财产,我们该怎样约束女方?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4 13:42
房子是婚前购买,属你儿的,是婚后购买,属于他们俩人的。你没有说明,估计属于他们俩个的。
借条:女方有一半的责任。
银行贷款:女方有一半的责任。
房子产权,女方有一半。
婚姻期间的按揭款不存在补偿的问题。
如果女方不要房子:根据房子现有价值减去银行贷款余值,再减去属于她一半的债务8.5万,加两人的存款,求和之后,除以2,就是她应得的。
如果双方不要房子:卖房子得钱,减去债务,加二人的存款,除以2,也是她应得的。

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在这个关系上不好约束。但在钱的债务上,你们可算细一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北武汉
浙江嘉兴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浙江金华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2684
浙江 嘉兴
人气:9514
河北 保定
人气:174795
山东 菏泽
人气:35166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