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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房子法院判给男方,还留有女方的名字,出租房子要不要得到她的同意,如果她提出反对是不是就不能出

上海-南汇区 03-14 01:15  悬赏 0  发布者:tommiy 给我留言  回答:(10)
离婚后的房子法院判给男方,还留有女方的名字,出租房子要不要得到她的同意,如果她提出反对是不是就不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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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14 01:16
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诉,另外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但是不想回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的话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婚,但是判决后继续分居六个月以上可以再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回复时间: 2017-03-14 04:48
如果房屋产权全归男方,无需获得女方同意。
回复时间: 2017-03-14 07:18
男方可依据判决书去房产交易中心更名,如女方不配合,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户。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7-03-14 09:14
不需要了,和女方无关了,男方可以直接出租。
回复时间: 2017-03-14 09:36
可以申请执行,变更产权人。
回复时间: 2017-03-14 10:15
建议变更产权人
回复时间: 2017-03-14 10:47
你好,不需要女方同意。建议先要求女方配合办理房地产更名,女方不配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7-03-14 12:33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更名登记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7-03-14 15:33
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户。
回复时间: 2017-03-14 16:14
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去房产交易中心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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