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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广东-云浮 03-14 09:33  悬赏 0  发布者:ox8888……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和前夫于2015年8月协议离婚,孩子归我,到16年4月前夫因欠下巨债以没没钱为由一直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我也找不到前夫的人。1、我去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追讨抚养费,但法院要求我到前夫的户籍所在地去提出诉讼。(我户籍与前夫户籍不在一个地,工作原因跑外地也不方便)请问我一定要到前夫户籍地才可以提出诉讼吗?
2、由于2016年下半年以来我经常收到关于前夫债主的骚扰电话及恐吓短信,请问我是否可以向法院附带诉讼前夫的那些我不知情的债务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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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14 09:59
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3-14 09:37
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3-14 09:38
需要到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有需要可委托律师代理的。
回复时间: 2017-03-14 09:42
可以委托前夫户籍地的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3-14 09:54
到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3-14 09:56
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7-03-14 10:38
你好,需要到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另前夫的债务与你无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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