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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交首付款能要回吗?

 06-24 22:02  悬赏 0  发布者:ch8977……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鄂州 回答:(3)
今天在葛店去看房子卖楼方只提供了规划用地、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证、营业执照这些证件的号码,说证件原件都在总公司。但还差两证说是工地准备施工所以提供不了,最主要的是预售许可证没有现在一想有点害怕担心这房子有问题。但是钱可以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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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24日 22时04分
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返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这位好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4 22:07
可以要求退款。
回复时间: 2012-06-24 22:14
可以退款~
   首先,对开发商而言,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售房,本身就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指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以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你只要确定你到现在止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你可与其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即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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