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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老公现在想离婚,双方都同意,结婚的时候男方没有给彩礼钱

贵州-黔西南 03-17 02: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跟我老公现在想离婚,双方都同意,结婚的时候男方没有给彩礼钱,结婚的时候是在外面租的房子,家具电器是男方买的,没结婚之前男方给女方买了一辆踏板摩托车,写的是女方的名字,请问会怎么处理这种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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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17 02:5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关于汽车问题,法官会因汽车是在婚前还婚后购买,是否全资支付,不是全资付款的话,首付是由谁出资,贷款谁还而做出截然不同的判决。一般婚内购买的车辆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车辆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车贷部分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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