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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合同到期 公司不续签的问题

 06-25 13:21  悬赏 25  发布者:灵犀_08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2)
您好!我是2011.5.18签到20126-30的合同,6-20公司才通知不续签了。我有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公司是否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赔偿以及赔偿标准?
2.公司今年才开始为我交公积金,是否应该把我去年的补上?
3.我工作一年多,是否应该享有5天的年假?之前问过公司说,得等合同续签后才有,这种规定是不是不合法的?
请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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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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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6月25日 13时04分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足公积金,享有年休假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5 13:21
1、公司无需提前1个月通知,只要提前告知即可,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5个月工资);
2、上海的公积金在今年才开始强制性缴纳的;
3、连续工作满1年的,享有年休假,但就你的工作年限而言,可享有的年假天数为2天。
评论者:灵犀_08 给我留言
时间:2012-06-25 13:25
谢谢您的回答!1.公积金部分虽然是今年开始强制的,但是否也应该补呢?
              2.我现在工作是满一年一个月了,年假只有两天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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