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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五的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重庆-彭水 03-19 13:35  悬赏 0  发布者:当代李世明 给我留言  回答:(5)
张三(男),李四(女)与王五(男)原是同事关系,且有一定交情。张三与李四于2014年9月登记离婚但一直同居。在这三个月里,张三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于2015年1月潜逃。张三在潜逃期里杳无音讯,连李四与家人都没有任何消息。当时人们都明白,他张三背负那么重的债务,是不可能有归期了,所以李四准备另嫁他人。此时王五与李四相好并产生了地下男女关系(当时王五未离婚)。2015年7月,张三返回并与李四继续同居,调至另一单位。而李四与王五保持地下关系。2016年10月底,李四与王五地下关系曝光。张三因此大闹一个星期,到处扬言杀王五,弄得满城风雨。王五只有躲避。在这一个星期里,朋友们欲予调和,在朋友们的监督下,张三与王五有一次见面,发生了肢体冲突,张三受伤。最后以王五的婚姻破裂并支付张三两万元医药费事情了结。可张三继续扬言,只要他不好过,随时取王五性命。
由于张三李四多年感情不和,李四于2017年1月正式提出与张三分居。张三同意并搬离。俩月后张三反悔,欲与李四修复关系。可李四坚决不同意。张三怀疑她的绝情与王五有关(确实也有关:张三搬离后,王五与李四地下交往密切,准备组建幸福家庭),且原本张三就一直对王五怀恨在心,于是张三对王五起了杀心。
本来王五也在今年2月调至另一单位。可在2017年3月17日,张三出现在了一般不该出现的地方——王五的单位门口。王五早有防备,立即逃跑,可没几步,王五无路可逃,转身看见张三手持匕首,王五无奈,取出防身用的匕首将张三刺死。之后王五投案自首。
请问:王五这事算是正当防卫吧?王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问题补充:
法院会给王五定个什么罪名?通常会判处王五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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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19 19:16
及时委托律师看守所会见,办理取保候审,检察院阅卷,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轻罪辩护,緩刑,从轻减轻量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回复时间: 2017-03-21 15:50
您好!
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处理,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断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积极争取。
欢迎详询!
回复时间: 2017-03-19 14:00
你好,正当防卫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建议及时委托律师通过阅卷了解案情,对当事人作出有利辩护。
回答:

未回答完毕,建议来电详答

回复时间: 2017-03-19 18:49
不构成正当防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帮助被告人辩护,为他争取从轻处罚
回复时间: 2017-03-19 20:19
你的描述太抽象,不能完全从刑法的角度做明确分析,建议与本律师联系后详细了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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