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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房东讹了,我该怎么办?

福建-福州 03-20 14:27  悬赏 20  发布者:郭小松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2013年10月1日与房东签订店铺租赁合同,租期2013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止。在承租店铺期间,屋里屋外漏水严重,受多次的台风暴雨的影响,店门口屋顶上严重破损坍塌,雨水直接流入店里,导致店内物品严重受损,多次通知房东前来查看修补,对方均无动于衷,经营上造成严重影响。。二:店铺周边修地铁,环境发生巨大变化自2013年11月1日承租以来,遇到周边修地铁,道路被封死的影响,生意十分惨淡,一天不见几个人前往,周边的商铺都纷纷降租,隔壁同样大小面积的商铺才租4500至5000元,唯独我承租的商铺继续于每年百分五的递增,2015年11月1日租金递增到了7000多元,远超出了同样面积隔壁商铺太多,我实在无力承担高额的租金,多次与房东商讨降租无果,我决定放弃承租。三:合同解约按合同约定我应于2015年11月1日支付下一整年的租金,按每月6700元算应缴纳80400元,由于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底5个月期间,又多次为租金过高问题向出租方提出交涉,希望对方能按照每月6000元的租金租给我方,被出租方坚决不答应,说到:你要租就租,不租马上搬走。。短信还威胁说要请催债公司来讨债,并要让我头破血流,迫于无奈,我只好搬移隔壁店铺,三个月保证金(押金)被对方扣押,另主动缴清所欠租金12500,其中包括3个月的保证金21000元和3月28日汇款的12500元,合计共33500元,3个月保证金21000元用来抵扣所欠的租金,这是被答辩人(出租方)事先答应的,物业收水电工作人员当时有2人在场可以求证。并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超过十天不付租金,视为乙方终止合同,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商场,出租方明知我已经搬离他店,不来收回店面,也不来锁门,也不来拿回钥匙,故意扩大答辩方的损益。。三:2016年4月1号起,我新租了隔壁店铺,就此搬出了出租方的店铺。。并多次告知对方我已经不在使用你方的店铺,你要来收回店铺钥匙。。当时有证人在场姓名:唐名煌电话:13635297660求证。对方说:没事,钥匙先放你那,我有空来拿。事后我认为出租方是在故意拖延时间,是在使诈。。。四:破坏答辩人的物品自从搬离店铺后,店铺到目前一直空置中,出租方恶意拖延至2016年12月1日,而他所拍到的店铺物品,均视为我方丢弃的物品和纸箱,部分是维修损坏的产品。。。试想我已经租了隔壁的店铺了,怎么还会再花6700元去租他的店铺呢?隔天2016年12月2日对方开门恶意损坏我店后的广告灯箱。。。本是我来报警的,他却先报了警,说是我未清理完毕物品而导致双方产生争执,当天报警真时原因物业工作人员也在。五:出租方目前要以拍照到一些杂物为理由,说我一直在使用他们的店铺,之前陆续发了几份催款通知单,(我搬离他店后4月份之后发来的催款单)要让我赔偿租金,滞纳金等14万多。。。并告上法庭。。。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请求各位帮帮我。。。这分明是想诶我钱。。。

综上所述,对于原商铺严重漏水,我多次要求房东修缮,房东没有修,导致出租商铺无法很好使用,房东单方没有提供合格出租房,因此属于违约,我在通知多次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搬离。并且也履行了告知义务,并搬离了全部物品,只是有些少量杂物没有及时清理,但不影响房东继续租赁,也是由于房东迟迟不来与我办理交接手续拖延所导致的,不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也没有实际占有房屋。因此房东的催款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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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3-20 14:31
积极固定证据应诉
回复时间: 2017-03-2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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