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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

 06-26 13:07  悬赏 0  发布者:641895…… 给我留言 地区:山西-运城 回答:(4)
对方家暴了不说,法庭上弄几十万人情来往债务出来,以前重来没听他说过,上法庭了说有几十万人情来往债务出来了,想知道这几十万人情来往债务算共同债务吗
问题补充:
是10年间人情来往债务,女方从没听说过,家庭生活开支包括带小孩全部是女方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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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26日 17时58分
你好!如果该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离婚时就不需要承担。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6 14:00
看证据情况
回复时间: 2012-06-26 14:14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从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看出,夫妻一方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在举债时是否同意,或者举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重要的判断因素。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的产生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发生后,一方不知情,但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或者举债是用于家庭生活消费、购置家庭用品、支付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用,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等,则该债务同样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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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01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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