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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收到(电子传票:关于(被诉人:XXX,身份证号:41

浙江-嘉兴 03-22 19:3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手机短信收到(电子传票:关于(被诉人:XXX,身份证号:41****************)涉嫌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一案,因相关部门长期催缴未果,企图占有国家财产意图明显,情节严重。现司法机关已按照公安部联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将对你名下以及家人的财产进行全面稽查,申请于2017年03月30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一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厅排期开庭,特此告知!请留意法院公告,传票近日会送达,若缺席出庭,将报备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全国通缉处理,直接进行刑事拘留,并处以2万元~20万元的罚金。详情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庭送达室)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律师18620934743,若无故缺席将重判!    特此通告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请问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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