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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杂工不服从领导安排

广东-中山 06-26 15:06  悬赏 0  发布者:Demi52…… 给我留言  回答:(2)
公司现在是淡季的时候。杂工都很闲,杂工是保低工资,仓库人手不够,需要杂工帮下忙,但是有补助8元一小时,是在他上班时间给他补助,但是不服从杂工组长安排。请问这样。罚他不服从领导安排,给予辞退。请问公司会有纠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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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6 16:08
一般来说,辞退员工总是需要一些理由的,我国的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是有倾斜的,但也不是没有办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作出如下规定: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其实用人单位常用的方式就是调整岗位,使劳动者自己终止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2-06-26 21:41
要考量是否符合法解雇的条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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