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宇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案件

河北-廊坊 06-26 16:40  悬赏 0  发布者:xlf000 给我留言  回答:(4)
男方和女方在南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女方以在其户口所在地诉讼离婚,诉讼时男方没到法庭现场。事情已过去3年多了.现在男方要在婚,需要离婚证明再婚。法院判决书男方手里没有。现在要问的是,男方要怎么做?是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法院去取,还是男方在本户口所在地再诉讼离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96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7-01 08:16
联系当地法院
回复时间: 2012-06-26 16:44
你好,去判决离婚的法院取
回复时间: 2012-06-26 16:46
可去女方所在地法院档案室复印。
追问:

法院能让复印吗

回答:

让复印。

回复时间: 2012-06-26 16:57
到判决离婚的法院档案室复印并盖章就可以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山东聊城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2063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899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7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