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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疑难求解答

黑龙江-佳木斯 06-26 17:48  悬赏 25  发布者:zzgjss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八五年承包一处养鱼用地,内容如下:“《养鱼承包合同》为贯彻党中央1号文件精神,充分开发荒山废水,加速农林牧鱼全面发展,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甲方负责条款。1,甲方将废水×××5墒地水面承包给乙方。2保证此合同一定三年。3三年期满后乙方每年向甲方(大队)提取土地农业税款(按水、旱田平均价格);二,乙方负责条款,1,充分利用废水面不占用好地。2,不损害耕田面积,如乙方损坏各人承包地利益由乙方自己负责。3,乙方在三年合同期共计向甲方提交承包费六百元整。三年后向甲方提交土地税每年每墒70元整。4,保证甲方规定上速条款。”我想问一下,这块地我家经营鱼塘十几年,由废地改成像样的鱼塘工程很大,建设了十多年,养鱼也不挣钱,后来就一直种地了,现在改改一共有9墒多地了,因为合同写了要充分利用嘛!现在有村民要求村里说我家的承包合同地数与现在的差别太大,要村里收回,由村里所有人竞标承包。请问村里有理由收回吗?应该怎么收回呢?我家建设投资前后共有四五十万,这块地当初不属于五荒地,属废地利用,说法是一样的吗?现在还没有收,如果收我们和他说理应该抓住哪条呢?我家经营到现在一直赔钱,当年的钱都是抬款有利息的,现在还欠别人和银行十几万。交上去太不合理了,请问高人应该怎么办???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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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7 16:15
需要调查了解情况,建议就近当面咨询律师解决为好。
回复时间: 2012-06-27 20:10
如果收地,需要支付土地整理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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