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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沙公路对村民人生安全隐患,不顾村民死活

内蒙古-包头 06-26 21:12  悬赏 20  发布者:郭红伟 给我留言  回答:(13)
明沙公路  现已建成但在居民区,公路高十几米,坡脚程45度角,与住户相距10米。  因为明沙公路是一条拉煤线路,每天拉煤车飞驰而过,每天一俩点还能听见汽车的鸣笛声  住民 生命有危险 希望您能帮忙解决一下
问题补充:
明沙公路违法修建
                       
2012年的今天,我们的社会到处都讲法,用法律来制约,用法律来体现公正,公平。
修路建桥本是好事,做好事的目的是为了给千千万万个老百姓提供方便;前提是必须保证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明沙公路是2004年批准建设的一条县级公路,设计为二级公路。
东河区沙木佳镇东元村刘二娃、郭五德俩户居民离明沙公路5-6米,而且路面比所住的房屋高出5-6米,房屋的正对面还有俩座大型桥洞(距房屋距离5米)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有生命危险,其次跑的都是拉煤车,有严重的污染和极大的噪音。
我们从公路法了解到,县级公路有控制区:从公路边沟起必须离居民10米(第四十七条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公路俩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边沟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由此,我们就向乡政府反应,结果是在2008年得6月6号明沙公路建设办给下达了通知:拆迁和补偿都不行,只是在公路上设置挡墙和隔音板。当时我们就没同意,挡墙根本挡不住100吨的拉煤车,尤其那段还是陡坡,一不留心车就会冲到房上,这样艰巨的生活,谁能接受?
如今明沙公路已经修通,飞驰而过的大挂车照成了安全隐患,威胁了我们的生命安全,根本住不成人,我们的意思是想让政府部门拆迁,
            明沙公路被拆村民的资料
2007年东河区沙尔沁镇东元村被拆村民说:他们拆迁时每平米350元。总共拆迁3户.每户大概有100平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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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7 07:25
可以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向舆论监督部门反映,提出你们的想法和意见,呼吁尽快解决。
  • [河北-邯郸]
  • 李俊律师 VIP
  • 电话:17631394631(微信同号)
  • 1134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27 14:06
你好!根据2011年《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如果该公路违反上述规定,你可以向交通局反映。
回复时间: 2012-07-01 14:50
可找规划部门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6-26 21:34
朋友你好;你的问题,政府会考虑的,你们也可以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向舆论监督部门反映,提出你们的想法和意见,呼吁尽快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6-27 08:55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没有对住户形成生命危险的情况,如果仅仅是夜间噪音的问题,那么肯定是无法解决的,住在路边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
回复时间: 2012-06-27 09:11
可找规划部门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6-27 10:43
向政府反映
回复时间: 2012-06-27 16:17
建议你们向有关部门反映上述情况。
回复时间: 2012-06-29 07:09
可以向政府部门反映,向舆论监督部门反映,提出你们的想法和意见
回复时间: 2012-06-29 12:23
你反映的问题可以到政府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2-06-30 23:23
政府会考虑的,你们也可以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向舆论监督部门反映,提出你们的想法和意见,呼吁尽快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7-02 07:22
投诉或信访。
追问:

信访让我们到处跑

回复时间: 2012-07-0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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