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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拥有权与居住权

湖南-湘潭 03-26 20:42  悬赏 0  发布者:高瞻远瞩91……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现在居住的房屋系过世老公的福利分房,当时是按工作级别分下来的,后来房改,但由于家里困难,没能力购买,老公单位也一直让我们居住,居住时间差不多三十五年,而且一家人户口都在这里,现在政府棚户区改造要征收该房,请问我们可以争取哪些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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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27 13:45
您好!
享有居住权,可以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进行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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