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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企业连续签了三年合同,从2014年2月25号到2017年2月25号到期

陕西-西安 03-27 09: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在企业连续签了三年合同,从2014年2月25号到2017年2月25号到期,,到但我在合同到期后没通知让我签然后我还在企业3月份上了17天班才解雇我,请问这合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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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3-2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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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3-27 13:37
你好,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7-03-27 09:37
你好,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选择不续签,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7-03-27 09:46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7-03-27 10:58
合同到期不续约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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