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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买卖纠纷 急急急!

北京 04-06 13:18  悬赏 10  发布者:229847…… 给我留言  回答:(7)
今年年初  我通过中介公司出卖房屋,与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80万的价格成交,我只收取了买房的2万元定金,其他费用一分未收取,合同的补充协议里约定 如果我违约需支付2万元定金的2倍作为赔偿,其他赔偿没有说明。现在我因家庭原因不能出售房子,我向中介说明,结果被中介告知,我除了要赔偿违约金以后还要赔偿房子升值后产生的价值的双倍价格,相当于25万元左右的赔偿费用,这个说法是否成立?如果打官司,法院是否会支持对方的赔偿请求?
问题补充:
上面写错了  我与买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我是卖家  对方是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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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06 13:28
赔偿升值部分的双倍错误,顶多赔偿升值部分损失和中介费。
回复时间: 2010-04-06 13:28
不必赔偿房子升值后产生的价值的双倍价格;
我正在代理这样的几个案件,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回复时间: 2010-04-06 13:31
法院不会支持对方的赔偿请求,如果对方提供确切的证据,顶多赔偿增值部分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0-04-06 15:18
如果您是卖方 这样的情况在北京很多 您不想卖了 就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这个道理您应该可以理解 实践中对方会要求您补偿房屋的差价 也叫溢价 比如合同约定是80万 现在房子100万 您不想卖了 这二十万差价你要承担 但是房子的价值多少不是按市场价格 是按评估机构出具的文件确定 评估差价多少你就会承担多少 如果有需要可以面谈 赵律师:13801393564
回复时间: 2010-04-07 08:18
中介的说法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类似案件较普遍,建议您持有合同由律师审查。法制进行时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忠新律师:13611375822
回复时间: 2010-04-07 11:06
具体情况可面谈
回复时间: 2010-04-07 17:04
中介公司的说法不能成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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