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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签劳动合同

广东-中山 06-28 13:56  悬赏 0  发布者:黎萍 给我留言  回答:(5)
有一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现厂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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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8 14:10
如果公司不续签,则需要支付。
回复时间: 2012-06-28 14:24
需要支付经济金。
回复时间: 2012-06-28 14:45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同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提出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回复时间: 2012-06-28 16:1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6-28 17:13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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