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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股权的转让限制

福建 04-06 15:38  悬赏 20  发布者:mikejo…… 给我留言  回答:(3)
公司股东赠予我个人的股份,已完成工商变更,现准备转让,不知有无转让限制,如只能转让给原赠予人,或原赠与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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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06 15:51
 你好 首先要清楚所在公司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
 若是股份公司 则无转让要求
 若是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前要经过一半股东的同意 如不同意 则其他股东需要购买你所转让的股份 若同意 则可以转让
回复时间: 2010-04-06 15:52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回复时间: 2010-04-07 17:33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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